3-9月
根据2023年最新政策及全国范围的情况,禁海期安排如下:
一、全国主要海域禁海期划分
-
渤海、黄海(北纬35度以北)
禁海期: 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目的:保护鱼类繁殖期,实行可捕捞小规模作业。
-
黄海、东海
禁海期: 7月16日至9月16日
备注:部分早期政策文件可能显示6月1日结束,但最新调整以7月16日为准。
-
南海
禁海期: 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目的:缓解过度捕捞压力,促进资源恢复。
-
珠江、长江、淮河、钱塘江流域
禁海期: 4月1日至6月30日
适用范围:内陆河流及近海区域。
二、特殊说明
- 休渔期与禁海期的区别 :休渔期通常为6月1日至8月1日,禁止捕捞但允许垂钓;禁海期则完全禁止所有捕捞活动。- 政策调整 :不同年份或区域可能存在调整,例如2023年海南延长至9月30日禁渔。
三、补充说明
-
小型船只从事近海海钓、网捕等少量捕捞活动通常不受禁海限制;
-
开海期(允许捕捞期)与禁海期交替进行,具体时间因地区而异。
建议出海前查询当地最新渔业管理部门发布的通知,以确认具体禁海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