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中报业绩预告规定
主板分为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它们在中报业绩预告方面有相似之处,也有具体细节上的差异,以下是相关规定介绍:
上交所主板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规定,上市公司半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半年度结束后 15 日内(即 7 月 15 日前)进行预告:
- 净利润为负值:即公司在该半年度处于亏损状态。
- 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相比上一年同期的亏损,本半年度实现盈利。
- 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体现公司盈利状况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的变化。
-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反映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且整体营收规模较小。
-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意味着公司的负债超过了资产,财务状况不佳。
- 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实际情况判定的需要进行业绩预告的情形。
不过,若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 0.03 元,可免于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
深交所主板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7 月 15 日前)进行预告:
- 净利润为负值:公司半年度经营出现亏损。
- 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从亏损转变为盈利。
- 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盈利情况较去年同期有显著变化。
-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表明公司主营业务盈利差且营收规模小。
若因为上述第 4 项被*ST,*ST 后的首个会计年度,应当披露年报业绩预告,且应当预告全年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后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期末净资产。
总结来说,沪深主板中报业绩预告属于有条件强制披露,若公司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就需在 7 月 15 日前完成业绩预告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