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和相关规则,主板(包括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中报业绩预告的披露规则如下:
1. 披露时间
- 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业绩预告
2. 披露情形
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业绩预告
- 1.净利润为负值;
- 2.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 3.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
- 深交所主板:除了上述三种情形外,如果公司预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也需要进行业绩预告
3. 豁免情形
- 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预计报告期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但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可以免于披露相应的年度业绩预告
4. 更正情形
沪市主板:如果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存在以下重大差异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1.预告盈亏性质、方向错误;
2.预告金额或幅度差异较大(差异超过50%);
3.最新预计的财务指标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发生方向性变化;
4.其他重大差异情形。
深市主板:如果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存在以下重大差异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1.预告盈亏性质、方向错误;
2.预告金额或幅度差异较大;
3.最新预计的财务指标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发生方向性变化;
4.其他重大差异情形。
5. 其他注意事项
- 披露时间要求:业绩预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披露,否则可能会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 说明重大事项:在业绩预告中应当充分说明可能影响业绩的重大事项。
- 内幕信息管理:在编制和披露业绩预告期间,应注意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总结
主板中报业绩预告的披露规则主要涉及披露时间、披露情形、豁免情形和更正情形等方面。上市公司需要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披露,并在必要时进行更正公告,以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