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年度业绩预告规定
时间要求
中小板上市公司需在次年 1 月 31 日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中小板企业的业绩预告应当在每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对发生重大事项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对外披露。
披露情形
若出现以下情况,中小板上市公司要进行年度业绩预告:
- 净利润为负:公司经营出现亏损,净利润呈现负值时需要披露。
- 扭亏为盈:公司上一年度亏损,但本年度实现盈利,即扭亏为盈时要进行预告。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大: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的情况,需要进行业绩预告。
- 营业额相关情况:如果年度营业额低于 1000 万,需要进行业绩预告;若经营利润为负值,同样要进行业绩预告。
- 期末净资产情况:当公司的期末净资产为零的时候,必须进行业绩预告。
披露主体和制度依据
中小板企业的董事会应当对公司的业绩进行预披露,向投资者和监管部门提供信息。A股市场的业绩预告制度是为了规范信息披露,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所制定的披露制度,包括业绩预告的时机、主体和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