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账户夫妻共济后,使用方式如下:
一、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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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项目
可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如门诊自付段、住院起付线及共付段),以及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自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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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支付项目
不能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非医保保障范围支出。
二、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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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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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或支付宝申领电子医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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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服务】→【业务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配偶、父母或子女,选择支付类型(如门诊、住院自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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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后,被共济人就医时直接使用共济账户余额支付个人自付部分,无需重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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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身份证和医保卡至当地社保局或医保服务中心,现场完成家庭共济功能申请。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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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绑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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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仅能绑定1个家庭成员(如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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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需接受主账户人的邀请并同意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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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划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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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账户人可自主决定划转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给近亲属,资金所有权转移后仍可继承、转移或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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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使用资金后,原账户资金按原规则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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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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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需确保被共济人关系真实性,若存在虚假信息,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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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不可直接借给他人使用,否则可能影响个人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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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操作示例(以杭州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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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浙里办”App → 进入【医保】→ 点击【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选择“家庭共济”类型 → 添加配偶并完成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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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就医时,在定点医院结算时选择“共济账户支付”选项,直接扣除可用资金。
通过以上方式,夫妻双方可灵活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实现家庭医疗费用的共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