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会计分录,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情况一:本季度专普票合计开具金额大于30万,不享受免税政策
1. 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
假设本季只在3月开了1张征收率1%普票,不含税金额为40万,税额4万。
2.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
情况二:本季度专普票合计开具金额未超过30万,享受免税政策
1. 取得销售收入时:
假设A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1月份开具普通发票10万元,税额1000元,款项已收到。
2. 减免增值税时:
总结
- 对于不享受免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实际开具的发票金额和1%的征收率计算应交增值税,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 对于享受免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取得销售收入时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交增值税,然后在减免时将这部分金额转入营业外收入。
以上分录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还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法规政策进行调整。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