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村医疗保险(新农合)的报销额度根据医疗机构的等级、治疗类型及参保人群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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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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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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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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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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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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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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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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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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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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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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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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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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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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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60周岁以上老人)
- 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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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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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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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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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一级100元、二级400元、三级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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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病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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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根据2021年数据,江西省农村医保起付线为100元(一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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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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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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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1-30000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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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1元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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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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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等住院可享90%补偿。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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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费用 :每贴处方药限额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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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年限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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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17年统一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后,报销比例最高达90%,但2016年参保人员仍按原标准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6-2021年江西省农村医保政策,具体报销额度可能因地区或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