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缴费年限的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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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满15年
参保人需在60周岁退休时累计缴费满15年,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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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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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15年缴费 :若参保时距离退休年龄不足15年(如46-59周岁),需按年缴费至60周岁,可补缴但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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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5年缴费 :若参保时已满15年,需持续缴费至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至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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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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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适用范围 :仅限制度实施时距离退休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46-59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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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具体金额由政府根据经济状况调整,例如安溪、德化等5个县60周岁当年无需缴费。
三、缴费时间限制
- 总时长 :自制度实施后开始缴费,至60周岁结束,最长缴费年限为15年。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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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处理 :若累计缴费不足15年且未补缴,将无法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可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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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领取时间 :养老金从办理按月领取手续的次月开始发放,直至参保人死亡。
以上政策综合了全省统一规定及地方补充说明,建议参保人根据自身年龄和退休计划选择缴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