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医院医保报销范围主要包括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要求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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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要求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这些费用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也需要支付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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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费用:这类费用需要个人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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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包括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中山医院医保报销范围涵盖了大部分必要的医疗服务费用,但也有一定的限制和排除在外的项目。患者在就医前应了解相关规定,以便更好地规划和控制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