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医保停保的相关政策及操作流程,具体办理地点如下:
一、职工医保停保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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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
由参保单位在终止用工或变更登记后30日内,向广州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各区医保服务中心)提交《养老保险停保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申报表》、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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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办理(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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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小程序或穗好办APP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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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人员 :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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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医保停保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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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需携带身份证、参保凭证到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区医保窗口办理。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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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越秀区陵园西路1号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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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昌岗中路74号海珠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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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东漖南路123号芳和荟三楼医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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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穗好办APP办理,需在“办事服务”中选择“城乡居民医保停保减员”模块。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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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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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停保需在终止用工或变更登记后30日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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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停保需在缴费截止日前办理,避免影响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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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衔接
停保后需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避免3个月等待期影响医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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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可拨打020-12345热线咨询,或关注各区医保服务中心公告。
以上信息综合自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及政府服务平台,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