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费率×(1-下浮比例)
费率下浮的计算方式需根据具体场景和合同条款确定,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按比例下浮
-
公式
下浮后的金额 = 原金额 × (1 - 下浮比例)
例如:原造价100万元,下浮10%,则下浮后造价为100 × (1 - 0.10) = 90万元。
-
应用场景
适用于工程造价、商品价格等场景,如工程招标中的总价下浮或综合单价调整。
二、按费率下浮
-
管理费下浮
通常基于工程直接费的一定比例(如12%)下浮,公式为:
下浮后管理费 = 工程直接费 × (1 - 下浮比例)
例如:原管理费12万元,下浮10%,则下浮后管理费为12 × (1 - 0.10) = 10.8万元。
-
其他费率(如利润、规费等)
部分项目可能单独约定费率下浮,例如:
下浮后综合单价 = 原综合单价 × (1 - 下浮比例)
或者直接在费率栏乘以(1 - 下浮比例)。
三、按材料价格和费率下浮
-
分步计算
-
材料价格下浮金额 = 原材料费 × 下浮比例
-
费率下浮金额 = 原费率 × 下浮比例
-
下浮后总价 = 原总价 - 材料价格下浮金额 - 费率下浮金额
例如:原造价150万元,材料费80万元,下浮10%,则材料下浮8万元,费率下浮4.8万元,最终下浮后总价为150 - 8 - 4.8 = 137.2万元。
-
四、合同条款约定
-
固定下浮率
合同中可能直接约定固定下浮率(如1.5%),计算公式为:
下浮后合同价 = 合同价 × (1 - 固定下浮率)
例如:原合同价200万元,下浮1.5%,则下浮后合同价为200 × 0.985 = 197万元。
-
动态调整机制
部分合同采用材料信息价或认质核价后调整,例如:
下浮后总价 = 原总价 - (材料信息价 - 原材料价) × 下浮比例
这种方式需在结算时根据实际材料价格调整。
注意事项
-
下浮比例限制
通常下浮比例需符合行业规范,如不超过20%。
-
计价模式选择
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下浮方式不同,需根据项目类型选择。
-
风险分担
下浮可能影响发承包双方利益,需通过合同条款明确风险分配。
以上方法需结合具体工程合同和行业规范综合应用,建议在实际操作前咨询专业造价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