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省医保异地就医政策以按病组(DRG)和按病种(DIP)分值付费为核心,结合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求,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统一结算范围
-
住院费用纳入DRG/DIP管理
参保人员在本省其他城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将按就医地DRG/DIP病组、权重、综合系数等规则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参保人仍按参保地政策享受待遇。
-
特殊病门诊和药店暂不支持
当前仅覆盖住院费用,特殊病门诊和药店费用需后续按政策调整。
二、报销比例与待遇
-
省内异地住院报销比例调整
-
转诊转院/急诊抢救人员 :降点由10%降至5%;
-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降点由20%降至15%;
-
跨省异地住院 :按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降点报销(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
-
-
起付线与封顶线
报销比例适用起付线、封顶线等规则,例如某职工异地三级医院总费用15000元,自付2000元后,按85%比例报销,实际可报销12300元×85% = 10455元。
三、管理与服务
-
备案与结算流程
-
需提前备案,支持“容缺受理”和“承诺制”;
-
出院时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无需垫付。
-
-
缴费档次与基金支付
-
设立13个缴费档次(100-3000元),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
-
跨省异地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支持双向享受待遇。
-
四、其他亮点
-
门诊共济保障 :开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跨省异地普通门诊“免备案”服务,16个市实现共济,累计支付金额超11.9亿元;
-
门诊慢特病政策 :进一步完善门诊慢特病保障机制。
五、注意事项
-
部分城市(如合肥)对未办理转诊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可能下降20个百分点;
-
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城市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政策体现了安徽省通过DRG/DIP改革优化异地就医体验,同时强化基金监管和医疗服务质量提升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