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山东省内的医保卡 可以 跨市使用。自2021年起,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就推出了全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一卡通行”工作实施方案,旨在实现省内协议定点的医院、诊所、药店等机构省内跨市使用医保卡刷卡消费无障碍。参保人还可以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山东省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就医,出院时能够自动实现结算报销。
因此,如果您持有山东省的医保卡,可以在省内其他任何地区的医保定点机构使用,进行医保个人账户的实时结算、购买药品、支付门诊费和住院费等。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异地就医住院费用需要个人先自付一部分费用,然后按照所在地市的待遇政策水平再进行报销。
建议您在实际使用前,先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的医保政策,以确保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