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职工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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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医疗费用: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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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以上就是齐齐哈尔市职工医疗保险的支付标准,这些信息基于最新的官方资料整理而成,但具体情况可能会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关注当地社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