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的政策,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已在全国部分地区试点开通,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用于支付本人及近亲属的医疗费用。关于外地父母的使用规则,具体如下:
一、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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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对象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在异地就医时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以及药店购药、购买医疗器械等个人负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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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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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需已参加当地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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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社保卡(个人账户)余额需满足当地规定(如上海要求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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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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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关联
需在参保地医保部门完成家庭成员关联登记,包括身份证明、医保卡绑定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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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划转
共济资金划转后,资金所有权转移至被授权人名下,就医时直接使用被授权人医保卡。
三、地域覆盖
截至2025年3月,全国已有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甘肃等23个省份开通了该功能,但具体实施细则可能因地区而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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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需满足5%余额、被授权人无个人账户、家庭关联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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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仅限参保人员本人使用,外地父母无法直接使用。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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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使用
就医时必须使用被授权人的医保卡,医保遵循“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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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不同省份对账户余额、家庭成员范围、操作流程等存在差异,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综上,医保共济账户允许为外地父母使用,但需满足当地政策要求并完成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