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待遇 :
- 参保人员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一个保险年度内支付限额为200元/人。
- 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
- I类门诊特殊疾病按门诊可报费用的70%报销(精神疾病按90%报销),参保人员可申请数量不超过3种,年度限额合并计算,最高可报6000元/病/年。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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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 :住院报销补偿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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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住院报销补偿比例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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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定点医疗机构 :住院报销补偿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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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级定点医疗机构 :住院报销补偿比例为25%。
- 连续缴费激励政策 :
-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每连续缴费2年,报销比例增加1%,最高可增加10%,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5%。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需要具体报销时,通过官方渠道或医院窗口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