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新农合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就诊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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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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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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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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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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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项目
如心电图、CT等,单次检查限额200元,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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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起付线
起付线1000元内按国家标准报销,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如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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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人
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需符合当地政策)。
三、大病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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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补偿标准 :
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万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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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
如尿毒症门诊、肿瘤门诊放疗化疗等,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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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年限 :每年累计5000元,超过部分可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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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部分城市(如贵阳)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可达60%,建议参保。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泸州市医疗保障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