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共济账户并不是一个每月固定金额的账户,而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医疗费用、医保缴费等。具体可以支付的费用包括:
-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 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 参保人员本人退休时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用。
-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费用。
- 其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至于每月具体可以共济的金额,取决于个人账户中的余额以及实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根据搜索结果,2025年1-2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人次6052.23万,共济金额86.87亿元。但这并不是每个账户每月固定的共济金额,而是所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的总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