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针对精准扶贫对象的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保障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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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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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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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外医疗机构:二级65%、三级50%、转出市外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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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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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等):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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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院:报销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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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如地中海贫血):年支付限额3.5万元内报销比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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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病保险与补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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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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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3000元,年支付无封顶线,分段报销比例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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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内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就医可再提高1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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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障
- 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最低85%,贫困人口再提高5%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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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对象优惠 :部分特困对象实际报销比例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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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 :如高血压、糖尿病,年最高报销2000元(合并两种疾病最高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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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偿 :包含“一免三减”(免挂号费、检查费减10%-15%、床位费减50%)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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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日起,村卫生室门诊报销比例提升至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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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进一步优化,县内二级及以上医院门诊报销比例达80%
以上政策综合了脱贫攻坚与健康扶贫目标,通过多层次保障体系降低贫困群体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