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失能老人补贴的程序一般如下:
-
提出申请:
- 由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监护人自愿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申请,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 如果是申请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护理补贴,还需提交低保证、残疾人证(如果有的话)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 由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监护人自愿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
审核:
- 各街道或镇人民政府受理窗口通过综合管理平台接受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会对老年人的失能状况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符合申请补贴的条件。审核通过的,将申请材料电子归档、妥善保存,并上报区财政局拨付资金。
-
补贴发放:
- 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按月发放,审定合格的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每月月底前发放下月补贴津贴。补贴资金会直接打入老年人的银行账户,方便其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