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老人补助标准因地区、政策以及老人具体情况而异,以下是部分地区的补助标准:
- 珠海
- 参保对象:对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且入住定点服务机构的重度失能及以上的服务对象,按照不高于 5000 元 / 人 / 月的标准,予以 50% 的补贴,其余部分由服务对象个人承担。补贴经费由市医保基金和财政按 3∶2 的分配比例承担,财政承担部分由服务对象户籍所在区负责,市财政给予 50% 的补助。
- 非参保对象:对入住定点服务机构、未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重度失能及以上的服务对象,按照不高于 5000 元 / 人 / 月的标准,予以 20% 的补贴,其余部分由服务对象个人承担。
- 北京
- 经能力综合评估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中的多重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600 元。
- 残疾等级为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400 元。
- 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言语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200 元。
- 重庆奉节: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年满 60 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包括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失能老年人和因病瘫痪卧床不起 6 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 200 元的标准发放养老服务补贴。
广东省有关于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的政策。补助对象为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经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明确补助对象当月实际所得补助金额 = 入住养老机构实际收费标准-救助对象当月已实际领取的低保金金额-救助对象当月已实际领取的残疾人两项补贴金额等行政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