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 2025 年 3 月,部分地区 2025 年房子以旧换新政策细则如下:
南通
- 房屋买卖要求: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主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在购买新房前后 365 日内(含)出售主城区范围内自有住房(不包括交换、置换或通过法院强制手段转移等方式)。
- 补贴标准:给予所购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款总额 1% 比例的购房奖补(住宅部分,不含车库、车位、储藏室、地下室等附属设施,购房款总额以计税依据为准)。
- 认定标准:出售旧房必须为转让房屋 100% 的产权份额,出售日期以完成转移登记后,登记部门留存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日期为准。购买新房日期以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取得新房不动产权证书后领取奖补。
- 不适用情形:政策期内申领人出售的旧房和购买的新房不得重复用于申领 “以旧换新” 奖补。已按照《关于调整主城区购房奖补政策的通知》(通住建房〔2023〕144 号)领取 “卖旧换新” 补助的,不得因出售同一套旧房再次申领奖补。
- 申领流程:买卖房屋均需为该市主城区(即崇川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房源。申领奖补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销售发票、缴纳契税票据等材料原件,在新房所在地办理:崇川区范围的,购房人携带相关材料至市政务中心房产分中心窗口(人民中路 138 号)申领补贴;开发区、苏锡通园区范围内,购房人携带相关材料至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窗口(开发区能达大厦西裙楼)申领补贴。审核通过后,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发放至申领人银行账户。
太原
- 参与主体及流程:涉及换房人、商品房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换房人选择参加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将房屋进行出售登记,签订《旧房优先出售协议》并标注减免中介服务费用,经纪机构在挂牌上体现该房屋为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并优先出售。同时,换房人选择合适新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买房屋意向协议》并支付意向金,协议中明确购买房屋时间,如因旧房未售出导致在约定时间内无法购买新房,商品房开发企业退还购房意向金,并解除《购买房屋意向协议》。
- 优惠政策:房地产经纪机构优先推广旧房,缩短出售周期,减免换房人中介服务费,换房人在换房期间租赁住房周转的,降低租赁中介服务费;商业银行给予换房人及旧房源购房人当前市场最优利率优惠,为换房人优先办理提前还款业务、配合做好 “带押过户” 业务,为旧房源购房人提供 “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放款速度;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对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参与存量住房 “以旧换新” 活动的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新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适当上浮。
需注意,不同地区的房子以旧换新政策细则存在差异,如果你想了解更准确详细的信息,建议关注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或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