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继续沿用了之前的规定,并在某些方面进行了调整和优化。以下是关于2025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一些关键点: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2025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以下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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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这包括学前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以及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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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对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以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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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以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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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享受每月1000元的扣除标准,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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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扣除标准根据城市不同有所差异,如直辖市、省会城市等为每月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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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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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自2022年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支出也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每个婴幼儿每月可扣除2000元。
确认流程
为了确保能够享受到上述扣除,纳税人需要在每年的12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对次年的专项附加扣除内容进行确认。如果信息没有变化,可以通过“一键带入”的方式快速完成确认。如果有新增或修改的信息,则需进入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页面进行填写或修改。
注意事项
- 如果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确认,那么从次年1月起将暂停扣除,直到纳税人重新确认并提交相关信息。
- 对于跨年住院的情况,例如2024年12月住院且2025年1月出院的费用,可以拆分两年分别抵扣。
- 纳税人需要注意保留所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提供给税务机关审核。
以上便是2025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主要规定。通过合理利用这些扣除,纳税人可以有效减轻税负,同时也能更好地反映其实际生活成本。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扣除标准可能会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因此建议定期关注最新的税收政策通知以获取最新信息。纳税人应当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并及时更新任何变动的信息,以避免影响到自身的税务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