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市领取一胎生育津贴的渠道和流程如下,根据不同的参保身份分为两种情况:
一、单位参保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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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用人单位统一申领
生育津贴需通过用人单位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的「单位网厅」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津贴将划拨至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 -
领取地点
用人单位需前往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例如:- 单位注册地或社保缴纳地的区(市)县医保局;
- 部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如高新区、天府新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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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 身份证、出院证明、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 住院费用票据及清单(异地生育需额外提供《异地生育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表》)。
二、灵活就业人员或失业人员(2025年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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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直接申领
自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如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生育津贴可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 -
领取地点
需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需携带:- 身份证、银行卡(如成都范围内的农业银行账户);
- 生育医疗费结算单、出院证明等材料。
三、注意事项
- 申领时限:需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12个月内办理。
- 发放标准:生育津贴按生育时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或本人缴费基数计算,顺产为98天,难产(剖宫产)为113天。
- 特殊情况:若生育时缴费未满12个月,可在缴费满12个月后补申领。
四、咨询渠道
可拨打成都市医保局服务热线12333,或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办理进度。
建议根据自身参保类型准备材料,优先通过单位或线上平台办理,若需线下办理,建议提前确认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地址及所需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