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自 2024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巴中市促进人口发展六条措施》及《巴中市促进人口发展六条措施实施细则》,有效期 3 年,对二孩家庭有以下奖励政策:
- 教育补助:学前教育保教费二孩每学年补助 500 元。子女数量按照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含依法收养)并存活的子女数量计算;再婚家庭子女数量按照现家庭夫妻双方依法共同生活、生育并存活的子女数量计算。符合政策减免条件的二孩家庭于每年 11 月底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进行申报,财政部门于每年 12 月底前将补助资金通过 “一卡通” 进行发放。
- 医保代缴:2024 年 6 月 12 日(含)后按政策生育(依法收养)的二孩,且户籍登记在巴中市内,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财政代缴。代缴标准为当年度参加巴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二孩在出生 180 日内,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申请财政代缴医保。2024 年 6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政策生育的二孩可按年度申请享受 2024 年度至 2027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财政代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生育的二孩以此类推。
- 公积金提取额度上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职工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没有自住住房的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租房提取额度由 1.2 万元 / 年上调至 1.5 万元 / 年。
- 优先配租或优先分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二孩家庭选择实物配租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配租;选择租赁补贴的,未达到低收入家庭标准比照低收入家庭标准发放租赁补贴,可按照家庭人口数适当提高发放比例。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其家庭保障人口中有二孩未成年子女的,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时优先分配。
- 购房补贴:2024 年 6 月 12 日至 2027 年 6 月 12 日期间经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二孩家庭,在巴中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并在 2030 年 6 月 12 日前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可享受 3000 元 / 套的购房补贴。每户最多可享受两套购房补贴政策,且可与现有购房优惠补贴政策同时享受。
从四川省整体层面来看,还有以下二胎生育补助措施:
- 生育津贴:参保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 12 个月)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生育津贴 = 月平均工资 ÷30× 产假天数,基础产假 98 天加上四川延长产假。若难产或多胞胎,每胎额外增加产假天数。只要离职前连续缴满 12 个月生育保险,且生育时处于失业状态,仍可申领津贴。
- 医疗费用补贴:产前检查、住院分娩等费用可直接刷社保卡结算,超出部分按比例报销,需提前备案,报销比例不低于本地标准的 80%,最高定额报销 5000 元。
- 一次性营养补助:农村户籍的二胎家庭,凭出生证明可申领一次性营养补贴 3000 元,直接打入社保卡。
- 企业稳岗补贴:父母至少一方为四川省户籍,或持有居住证满 2 年,2023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的二胎(含双胞胎),其所在企业雇佣女职工比例达标的,可申请每人 2000 元稳岗补贴,用于员工育儿支持。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 12 个月;灵活就业人员需参保城乡居民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