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洛阳市城乡居民医保及职工医保政策,大病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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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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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比例分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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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万元—10万元(含):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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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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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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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周岁以下(含)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再次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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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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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障
-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0.55万元,1.1万-10万元部分救助65%,10万元以上部分救助75%。
二、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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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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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等级与比例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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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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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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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含社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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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退职)人员比例提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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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与重特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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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门诊: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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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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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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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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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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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腹膜透析(终末期肾病)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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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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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为15万元,职工医保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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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服务 :报销比例统一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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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提前备案,未备案需垫付后手工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全省统一标准与本地实际情况,具体执行以洛阳市医疗保障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