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河南省出台了加力扩围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补贴政策,以下是主要内容:
设备更新补贴
- 支持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利用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工业、用能设备、能源电力等多个领域实施设备更新,重点支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设备应用。2025 年计划实施设备更新项目 3000 个左右,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 4 个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全覆盖。
- 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贷款,在中央财政贴息 1.5 个百分点基础上,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进行额外贴息;按照贷款本金的 1% 给予省级财政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 2 年,单个项目年度省级贴息不超过 500 万元,单个企业年度省级贴息不超过 1000 万元。发挥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为符合条件但缺少抵质押物的企业项目提供担保支持,担保费率不高于 1%。
- 支持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完善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式,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
- 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扩大至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按照相关通知执行。
- 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聚焦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结合省实际按照国家要求扩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范围。
- 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加力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更新车龄 8 年及以上的城市公交车和超出质保期的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额由 6 万元提高至 8 万元。
- 支持重点地方新能源重型卡车更新替代: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郑州城市群范围内,支持重型卡车氢燃料电池替代,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辆车增加不超过 15 万元的补助;支持在自卸、搅拌、牵引、市政环卫等重点行业领域替代一批老旧柴油、燃油商用车,更新使用纯电动重型卡车。
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
- 支持汽车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 2 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 1.5 万元。
- 支持汽车置换更新: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购买燃油车补贴最高不超过 1.3 万元。
- 支持家电以旧换新:继续支持冰箱、洗衣机、电视等 8 类产品以旧换新,将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等 4 类家电纳入补贴范围。对 2 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按最终销售价格的 15% 给予补贴,对 1 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按最终销售价格的 20% 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 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 3 件),每件补贴不超过 2000 元。
- 支持数码产品购新补贴: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 3 类(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 6000 元)数码产品的,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 15% 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 件,每件补贴最高不超过 500 元。
- 支持家居家装及适老产品消费: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智能马桶、智能门锁等家居产品,按销售价格的 15% 给予补贴,单件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1500 元。对购买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的老年人家庭,按适老化改造产品总费用的 30% 补贴,每房补贴上限为 1.2 万元。加大对个人消费者在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过程中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的补贴力度。
- 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给予最高不超过 500 元的以旧换新补贴;交售报废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各地可适当加大补贴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