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从2025年1月1日起,广东医保参保人在省内跨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享受与参保地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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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 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时,报销比例为90%。
- 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时,报销比例为85%。
- 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时,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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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
- 对于门诊特定病种,参保人员在省内跨市就医时,也可享受与参保地相同的报销比例,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地区和病种而异,但通常较高,如一类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为85%,二类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为70%。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销比例可能会因地区、政策调整等因素而有所变化。参保人员在办理跨市就医备案后,还需了解并遵守相关的就医规定和流程,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