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税务系统补缴
根据江苏省202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政策,1-9月社保差额补缴需按以下步骤操作:
一、补缴对象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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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补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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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日前入职的新员工,需补缴10月当月的社保调整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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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重新就业的员工,仅需补缴入职当月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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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日前已离职但未办理社保转移的职工,无需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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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时间
- 补缴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可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二、补缴基数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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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2024年10月起执行新基数4879元,1-9月仍按原基数4494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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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每月约1239.26元(4879×2%+449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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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每月约518.29元(4879×0.8%+4494×0.6%)。
三、补缴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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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操作(推荐)
- 登录江苏省税务部门官方平台(如“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公众号或电子税务局),选择补缴期(1-9月),导入系统生成的补差数据,确认后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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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操作
- 携带身份证到当地银行网点或办税服务大厅,通过柜台办理社保补缴手续。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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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 :若离职后未重新就业,1-9月无需补缴,但需确保新单位及时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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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1-9月未缴费的按新基数补缴,已缴费的无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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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社保基数每年7月1日调整,次年6月30日生效,需关注江苏省官方通知。
如需进一步确认补缴金额或操作细节,可拨打江苏税务热线1236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