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废物登记的最新规定,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最新政策文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登记主体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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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主体
医疗卫生机构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均需履行登记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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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内容
登记资料需包含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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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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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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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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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记资料保存期限
登记资料需至少保存 3年 ,自医疗废物处置完毕之日起计算。
三、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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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管理
医疗废物需按类别分区存放,禁止混入其他废物或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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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存要求
需建立专用暂存设施,暂存时间不得超过 2天 ,并确保防渗漏、防遗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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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规范
需建立详细台账,记录每日产生、收集、转运、处置等全流程信息。
四、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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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未登记或未保存资料的,由卫生/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2000-50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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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责任 :若涉及未及时清洁消毒运送工具等行为,将加重处罚。
五、地方性补充规定
例如东莞市规定登记资料需保存 10年 ,并强化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
总结
医疗废物登记制度是医疗废物管理的基础环节,需严格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其地方补充规定,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医疗机构应加强人员培训,完善管理制度,避免因违规操作引发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