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的流程
一、准备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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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针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的新技术方案,需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必要附图。
- 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的新技术方案,需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摘要。
- 外观设计专利:针对产品的外观设计,需提交请求书、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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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申请文件:
- 说明书需完整描述技术方案,权利要求书需清晰界定保护范围,格式需符合《专利法》要求。
二、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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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渠道:
- 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指定代办处,支持面交、邮寄或电子申请。
- 电子申请需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完成,登录方式需使用经办人手机APP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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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费用:
- 申请费需在提交后规定期限内缴纳(发明专利申请还需缴纳实质审查费)。
- 缴费时需注明正确的申请号,可通过银行、邮局或专利局收费处缴纳。
三、受理与初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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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审查:
- 专利局核查文件完整性,符合要求则确定申请日、申请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 若文件缺失或格式错误,申请可能被退回或要求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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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审查:
- 检查是否存在明显缺陷(如是否属于不可专利范围、技术内容是否充分等)。
-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通过初审后直接进入授权程序;发明专利需进入公布阶段。
四、公布与实质审查(仅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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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阶段:
-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15个月后公开,或依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
- 公布后申请人获得临时保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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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审查:
- 需在申请日起3年内提出实审请求,审查员对技术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进行全面评估。
- 申请人需根据审查意见修改申请文件或陈述意见。
五、授权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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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通知:
- 通过审查的专利申请将收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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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年费:
- 申请人需在规定期限内缴纳首次年费,逾期可能产生滞纳金或导致专利权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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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证书:
- 完成登记手续后,专利局颁发专利证书并公告,专利权自公告日起生效。
六、流程差异总结
专利类型 | 主要流程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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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 | 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授权 |
实用新型专利 | 受理→初审→授权 |
外观设计专利 | 受理→初审→授权 |
注意事项:申请人可通过专利检索提前评估技术的新颖性以提高成功率,必要时可委托代理机构协助处理文件撰写和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