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医保二次报销标准如下:
一、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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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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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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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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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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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起付线:2000元(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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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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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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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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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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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起付线: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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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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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报销 :按医疗机构等级确定起付线后,报销比例和限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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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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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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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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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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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后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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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为首次起付线的50%(如首次1300元,则第二次起付线为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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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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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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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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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含中蒙医特色门诊)年度累计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65%,限额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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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门诊费用可额外享受5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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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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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门诊起付线与在职职工相同(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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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患者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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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 :
- 一个年度内累计自付部分减去丙类费用后,超过1万元的部分可申请二次报销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3月1日后的最新调整,调整前政策已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