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结束后次月发放
南京生育津贴的发放流程和标准如下:
一、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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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
生育津贴与工资合并发放,从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 不直接发放现金 ,而是划入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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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阶段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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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产后第5个月(自生产当月计算)开始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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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营养补助 :生育或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按南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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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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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实际产假天数计发。 - 正常生育 :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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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 :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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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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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2天。
计发公式: $$生育津贴 = \frac{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计发天数$$
例如:某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8500元,顺产98天,则津贴为: $$8500 \div 30 \times 98 \approx 273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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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营养补助
按南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计算,例如2024年标准为3193元/人次。
三、申请与发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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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请
通过“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等平台提交材料(如出院小结、出生证明等),审核通过后直接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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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请
单位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提交材料至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资金划入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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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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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不齐全需及时补缴,一般需10-20个工作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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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资金问题可能影响发放,建议提前确认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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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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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执行的分娩津贴标准为3193元/人次,其他时间可能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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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假期结合
若生育假期与婚假、产假等重叠,生育津贴会与工资合并计算发放。
以上流程及标准综合南京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确保职工在生育期间获得及时、足额的经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