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老一小”医保政策主要是为北京市户籍的老年人和学生儿童提供医疗保障。对于外地使用的情况,政策有一定的限制和要求。
外地使用条件
异地就医备案
- 外地居住超过一年的北京城镇老年人应在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医疗费用回户籍所在地报销。
- 16周岁以下学生儿童在外省市居住或就读的,应在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可选择异地2家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儿童专科医院,以及1家北京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回户口所在地报销。
非京籍人员参保
- 非京籍人员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如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可以为子女办理随迁并参加北京医保。具体条件包括非本市户籍的随军家属中的未成年子女、在京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子女、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随迁子女等。
- 外地户籍的学生儿童在京就读的,也可以选择参保,但需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异地就医登记。
外地使用流程
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 使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小程序,进入“异地备案”模块,选择“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按步骤填写信息并提交。
- 备案类型选择“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交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医疗费用报销
- 异地就医费用可以通过手工报销,需准备医疗费用的原始发票、就诊小结等相关材料,前往参保地社保所办理。
- 异地住院费用如果已开通跨省实时结算,可以直接在医院结算,否则需回参保地办理手工报销。
注意事项
报销比例和起付线
- 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与参保地一致,但临时就医人员的报销比例可能有所降低。
- 急诊费用默认直接结算,不需要提前办理备案手续。
医保账户共济
-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为已建立共济关系的家庭成员缴纳保费,但需提前办理共济备案。
- 共济账户扣费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天,首次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缴纳保费时,需先进行共济备案。
北京“一老一小”医保政策在外地使用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主要包括异地就医备案和非京籍人员参保。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和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等方式,在外地享受医疗保障。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需根据个人情况和相关政策进行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