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逾期申报是否产生滞纳金,主要取决于具体的逾期情形和相关法规规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分析:
-
一般逾期申报:如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这种情况下通常会产生滞纳金。
-
汇算清缴期补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在次年六月三十日前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补缴的税款在六月三十日前缴纳入库的,不加收滞纳金。
-
因税务机关责任少缴: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
经批准延期申报:对延期申报纳税人按照规定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其不适用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关于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而被加收滞纳金的规定。
总的来说,个税逾期申报在某些情况下会产生滞纳金,但在如汇算清缴期内补缴、因税务机关责任少缴、经批准延期申报等特定情形下,可能不会产生滞纳金或可被豁免。纳税人应严格遵守税收法规,确保按时申报纳税,以避免不必要的滞纳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