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
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已于2024年12月31日截止。若需补报或修改信息,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税务局网站办理。
二、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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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填报(推荐)
- 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
- 选择“一键带入”同步2024年信息,或逐项修改、新增扣除项目。
- 需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学费发票、房贷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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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报
- 通过扣缴义务人(单位)申报,需将信息提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扣除。
三、扣除项目及材料
扣除项目 | 材料要求 | 政策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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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 | 子女学籍证明、学费发票等 | 覆盖3岁至博士研究生阶段,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可父母分摊。 |
赡养老人 | 老人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 被赡养人年满60岁,独生子女每月3000元,非独生子女分摊每月1500元。 |
住房贷款利息 | 房贷合同、银行流水 | 首套房贷利息每月1000元,最长扣除240个月,可夫妻分摊。 |
住房租金 | 租房合同、房东信息 | 按城市规模扣除(800-1500元/月),与房贷利息不可同时享受。 |
大病医疗 | 医疗费用发票、医保报销单 | 个人负担超1.5万元部分,每年最高扣除8万元,可配偶或子女分摊。 |
继续教育 | 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 | 学历教育每月400元(最长48个月),职业资格教育每年3600元。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 出生证明、监护人身份证 | 每月1000元/孩,父母分摊,最长扣除至3周岁前一个月。 |
四、常见问题
- 信息修改:若已填报信息有误,可在APP中直接修改并重新提交。
- 重复申报:同一扣除项目不可跨年度或跨人重复申报。
- 材料留存:需保存电子或纸质证明材料备查,留存期限至少5年。
- 分摊规则:赡养老人、住房租金等需与共同赡养人/配偶协商分摊比例,书面协议无需报送税务机关。
五、注意事项
- 及时确认:每年12月完成次年扣除信息确认,避免影响退税。
- 政策更新:部分城市住房租金标准、继续教育类型等可能调整,需以最新政策为准。
- 信用风险:虚假申报将影响个人信用,情节严重者将面临联合惩戒。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拨打税务热线12366或访问税务总局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