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最新政策,东莞社保转移到深圳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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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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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离职或调离东莞且办理停保手续 ,需提供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需双方身份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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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需在深圳办理退休手续)可直接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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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转移
- 需通过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如深圳市医保局官网)申请转移,无需额外材料。
二、转移流程
东莞转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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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各镇街基金管理中心提交身份证、委托书(如适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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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 受理人员核验材料,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深圳转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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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 携带东莞转移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及身份证到深圳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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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在深圳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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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办理
- 受理窗口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转入手续。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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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后,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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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时效
- 未办理转移的养老保险关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将按最后参保地待遇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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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在深圳未就业,需先在深圳参保,再办理转移手续。
四、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需在30日内向社保机构申请参保登记,转移手续需在材料审核后及时办理。
建议办理前通过深圳医保局官网确认最新流程,或拨打12333咨询当地社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