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拒不交账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刑事责任、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具体的法律后果取决于拒不交账的具体情况和金额大小。
刑事责任
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该罪名的构成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如果出纳是在公司领导的压力下被迫隐匿账目,则可能不构成犯罪。但若出纳主动隐匿或销毁账目,则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挪用公款罪
如果出纳对不上账,涉嫌挪用公款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挪用公款罪的认定关键在于出纳是否实际占有了资金。如果出纳只是未能正确记录账目,但并未实际占有资金,则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行政处罚
财政部门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私设会计账簿、未按照规定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等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财政部门的处罚主要针对违反会计法规的行为,而非拒不交账行为。但拒不交账可能导致会计资料丢失或损坏,从而引发财政部门的处罚。
民事责任
民事诉讼
如果出纳拒不交账,单位可以对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交出账目。账目体现一定的财务关系,具有一定的物质载体即账册,可以作为诉讼标的物。民事诉讼主要解决单位与出纳之间的财务纠纷。通过民事诉讼,单位可以追回因出纳拒不交账而造成的损失。
预防措施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制度》,实行现金、存款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现金收支和票证管理制度,加强票证管理,严禁“出卖”账户、出借支票和擅自签发空白转账支票。
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有效防范出纳拒不交账的风险。健全的制度可以明确出纳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出纳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财务风险。
出纳拒不交账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刑事责任、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具体的法律后果取决于拒不交账的具体情况和金额大小。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有效防范出纳拒不交账的风险,确保企业财务的安全和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