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一、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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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阶段
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并准备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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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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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方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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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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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将材料提交至企业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指定的窗口,完成形式审查。若材料齐全,将收到《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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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现场核查
工商部门将指派专人对申请进行复审,并安排现场核查。核查人员会实地检查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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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与发证
审核通过后,工商部门将发放《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若需增加食品经营项目,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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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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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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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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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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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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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方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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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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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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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B类合格证(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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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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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增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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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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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项目流通许可承诺书(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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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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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提交的材料需真实、有效,申请人需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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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效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需领取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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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证要求 :2009年6月1日前取得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如仍在有效期内,可继续有效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