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门特报销比例情况
广东不同地区门特报销比例存在差异,下面以广州为例进行介绍:
广州医保门特报销比例总体规定
选点要求
一类门特以及二类门特的分裂情感性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精神分裂症、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急诊留观治疗无需选点(1 - 33和56)。
起付标准
急诊留观按照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广州医保门特项目除急诊留观和家庭病床外,参保人均无需支付起付线,直接享受与对应级别医院住院一致的报销比例。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急诊留观:起付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按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
- 其它门特基本医疗费用:
- 一类门特(1 - 27):按职工医保指定基层医疗机构85%、其他医疗机构70%的支付比例,居民医保指定基层医疗机构85%、其他医疗机构65%的支付比例。最多选择其中3个病种享受相应的门特医保待遇,病种一经选定,在一个年度内原则上不予变更。
- 二类门特(28 - 56):按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在基层医院(如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二类门特按住院标准的65%比例报销;在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就诊时,报销比例仍为65%,不设起付线。
恶性肿瘤放疗、恶性肿瘤(化疗、含生物靶向药物治疗、内分泌治疗)、恶性肿瘤辅助治疗、急诊留观参保人使用乙类项目,需支付个人按比例先自付的费用标准;其他门特的乙类项目(不含国家谈判药品),参保病人按比例先自付的费用标准调整为零。
如果想了解广东其他地区的门特报销比例,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