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市交了 30 年社保,养老金金额与缴费基数、退休年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多个因素有关,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 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a + 本人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2×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其中,当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6 时,a =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0.6;当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6 时,a=1。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 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存储额 ÷ 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确定,如 60 岁退休对应的计发月数为 139 个月。
- 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 本人视同缴费账户金额 ÷120(其中 2006 年 7 月 1 日后开始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除以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缴费年限津贴 + 100 元。其中,缴费年限津贴按累计缴费年限计算,每满一年计发 4 元的缴费年限津贴,不满 1 年的不计发。
以 2024 年东莞的情况为例,若一位职工按最低缴费基数(通常为社平工资的 60%)缴纳社保,假设社平工资为 8000 元,平均缴费指数为 0.6,缴费 30 年,60 岁退休。则:
- 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 8000×0.8×30×1%=1920 元 / 月。
- 个人账户养老金:假设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为(8000×60%×8%×12×30)元,则个人账户养老金 =(8000×60%×8%×12×30)÷139≈1012 元 / 月。
- 过渡性养老金:假设视同缴费账户金额为 0,缴费年限津贴为 30×4 = 120 元,则过渡性养老金 = 0÷139+120+100=220 元 / 月。
每月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过渡性养老金 = 1920+1012+220=3152 元 / 月。
如果是按较高基数缴纳,如按 190% 缴纳,通过新社通 APP 养老金计算器计算,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会相应提高,领取的养老金会更多。不过,以上仅为示例计算,实际养老金金额需根据个人具体缴费情况和退休时的相关数据准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