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立医院属于三级医疗机构,其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职工医保
- 省直医保:
- 住院报销:起付标准方面,首次住院为 1000 元,第二次住院起付线减半为 500 元,从第三次住院起不再收取起付线。报销比例上,在职职工起付线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报销 85%,退休人员报销 90%。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的最高限额为 50 万元。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报销 95%,上不封顶。
- 异地就医:“临时外出就医” 省内异地就医个人首先自付 5%,省外异地就医个人首先自付 10%;“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省内跨市、跨省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享受与本市就医相同报销比例。
- 济南市医保:
- 住院报销:起付标准为 800 元,报销比例为 60%。
- 异地就医:临时外出就医的,职工医保参保人省内报销比例与本市相同,跨省报销比例 40 万元以下部分统筹支付比例降低 10%;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备案后在备案地就医,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报销比例;在备案地以外就医的,按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执行。
居民医保
济南市居民医保在省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为: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 70%,成年居民 55%(一档缴费)和 50%(二档缴费)。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报销政策可能会根据当地医保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具体报销比例及相关政策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山东省立医院医保办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