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我国养老金计发基数尚未实现全国各省份完全统一,具体分以下两类情况:
一、尚未实现省内统一的省份
- 广东
- 深圳单独执行更高标准(2023年为11010元/月),其他地区统一为9028元/月。
- 辽宁
- 沈阳、大连企业职工分别执行8141元/月、8690元/月,其他地区企业职工为6987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全省统一为6987元/月。
- 山东
- 菏泽地区单独采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23年为7069元/月),其他地区统一为7468元/月。
- 河南
- 各地市基数不同,例如2023年郑州为7800元/月,安阳为6094元/月,全省统一基数仅为6401元/月。
- 湖北
- 武汉市执行8613元/月,其他地区采用不同标准,如6171元/月、5766元/月。
- 吉林
- 部分地区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挂钩,部分地区单独公布更高基数。
二、已实现省内统一的省份
- 安徽
- 自2006年起实施省级统筹,全省统一计发基数(2024年为7401元/月),退休待遇完全一致。
- 浙江
- 2022年起统一使用6594元/月作为计发基数,但实际养老金仍受缴费年限、指数等个人因素影响。
- 黑龙江、湖南
- 2025年计发基数分别调整为7570元/月(涨幅8%)和预计同步增长,均实现省内统一。
补充说明
- 西藏、上海等地区因高海拔补贴、经济优势等因素,养老金计发基数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如西藏11546元/月、上海12307元/月),但未明确提及省内是否统一。
- 新疆、青海等艰苦边远地区额外补贴达40元/月,但计发基数政策未提及省内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