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汇算清缴时,员工福利的扣除标准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如果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则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提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虽然一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是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但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计入扣除。同时,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对于没有实际支付的福利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总的来说,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应准确核算工资薪金总额,并据此合理确定职工福利费的扣除标准,以确保税务合规。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税务人员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