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2022年进行了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渔业活动,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以下是对该细则修订内容的详细解读及其影响、争议和国际比较。
渔业法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内容
总则
- 立法目的:明确了制定实施细则的依据和目的,旨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渔业行政处罚,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 渔业水域定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和“渔业水域”等术语进行了详细定义。
渔业的监督管理
-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家对渔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海区渔政管理机构负责部分海域的渔业监督管理,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监督管理。
- 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黄渤海、东海、南海三个海区设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并在重要渔港、边境水域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大型江河设立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
养殖业
- 养殖使用证:使用全民所有的水面、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单位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养殖使用证,跨县的养殖证由有关县协商核发或由上级人民政府决定核发。
- 养殖管理:领取养殖使用证的单位无正当理由未从事养殖生产或放养量低于当地同类养殖水域平均放养量60%的,视为荒芜。
捕捞业
- 捕捞许可制度: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制度,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业的由经营者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禁渔区和禁渔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确定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采捕标准,规定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使用或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
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
- 禁止使用破坏性渔具:禁止使用电力、鱼鹰捕鱼和敲䑩作业,确有必要使用电力或鱼鹰捕鱼时,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人工鱼礁建造:在“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建造人工鱼礁的,必须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
渔业法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的影响
加强渔业资源保护
- 禁渔区和禁渔期:通过设定禁渔区和禁渔期,减少了对渔业资源的捕捞压力,有助于渔业资源的恢复和增殖。
- 禁止使用破坏性渔具:禁止使用电力、鱼鹰捕鱼和敲䑩作业,减少了对渔业生态环境的破坏。
规范渔业管理
- 捕捞许可制度:通过实施捕捞许可制度,加强对捕捞活动的管理,防止非法捕捞和过度捕捞。
- 渔政监督管理:通过设立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加强了对渔业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了渔业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 渔业资源增殖和保护:通过规定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措施,促进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 渔业发展规划:通过制定和实施渔业发展规划,推动渔业的科学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渔业法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的争议
罚款标准
- 罚款下限不明确:修订草案中未设置明确的罚款下限,可能导致行政执法出现“重拿轻放”情况,达不到惩戒、威慑违法行为的应有效果。
- 地方裁量标准不一致:不同地区的渔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不一致,可能导致执法标准的不统一。
生态责任
- 缺乏生态责任规定:修订草案中未明确规定生态责任,建议增加一条关于生态责任的规定,违反规定损害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应提出生态损害赔偿要求。
-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建议明确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的征收办法,确保渔业资源的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
国际比较与借鉴
渔业资源分配制度
- 公平分配:国际社会应完善渔业资源分配制度,确保分配机制的科学和公平,防止资源分配不均导致的国际渔业争端。
- 渔业资源养护:加强渔业资源的养护制度,确保养护措施的可操作性,促进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渔业活动监管
- 联合执法:加强国际渔业组织的联合执法力度,打击非法捕捞和不报告捕捞活动,确保渔业管理的有效性。
- 渔业管理国际合作: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建立区域间纠纷协调机制,解决渔业管辖重叠问题,促进全球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2022年的修订通过加强渔业资源保护、规范渔业管理和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了我国渔业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罚款标准不明确和生态责任缺失等问题仍需进一步解决。国际经验表明,完善渔业资源分配制度和加强渔业活动监管是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