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社保转出流程
以下是哈尔滨社保转出的详细流程:
- 企业之间转移:持填写完整的《哈尔滨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开具联系函;在原参保单位停保后,持联系函、手册、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联网指定单并清医保卡;持养老保险手册、联网指定单、增加表及增加人员的相关手续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转入。
- 机关事业(或企业)转机关事业:原单位停保后,持养老保险手册、医保卡(同一社保经办机构之间转移不需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聘调配介绍信复印件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开具联网指定单(同一社保经办机构之间不开具),跨县区需清医保卡;持企业养老保险手册(机关转机关不需带)、机关养老手册、联网指定单(同一社保经办机构之间转移不需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聘调配介绍信复印件、工资核定表复印件、增加表及增加人员的相关手续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转入。
- 机关事业转企业:原单位停保后,持养老保险手册、医保卡(同一社保经办机构之间转移不需带)、与机关事业原单位解除关系相关手续的复印件(如辞职报告等)、与企业新单位签订或再就业登记表的复印件,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转出,开具联网指定单(同一社保经办机构之间不开具),跨县区需清医保卡;持企业养老保险手册、机关养老保险手册、联网指定单(同一社保经办机构之间不需带)、与机关事业原单位解除关系相关手续的复印件(如报告等)、与企业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再就业登记表的复印件、增加表及增加人员的相关手续,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转入。
- 跨省及省内跨市机关事业(或企业)养老保险转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原单位停保后,持养老保险手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联系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聘调配介绍信复印件(或任免书等相关调动手续复印件),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转出,开具转移单或信息表;持企业养老保险手册(机关转机关不需带)、机关养老手册、转移单或信息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聘调配介绍信复印件(或任免书等相关调动手续复印件)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审核无误后录入信息。
- 跨省及省内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转企业养老保险:在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正常参保缴费后,持与机关事业原单位单位解除关系相关手续的复印件(如辞职报告等)、与企业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再就业登记表的复印件,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联系函;原单位停保后,持养老保险手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联系函、与机关事业原单位解除关系相关手续的复印件(如辞职报告等)、与企业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再就业登记表的复印,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开具转移单或信息表。
- 跨省及省内跨市之间关系转移:有接收单位的,在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正常参保缴费后,持填写完整的《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同意接收后,发出联系函至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生成凭证(一式三联)和信息表至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并清医保卡;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办理转入录入信息,通知参保人员,将凭证第三联交给参保人员。无接收单位的,原单位停保后,持填写完整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身份证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生成凭证(一式三联),将凭证第三联交给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在3个月内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并出示凭证第三联,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同意接收后,发出联系函至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生成信息表和第一联参保凭证至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办理转入录入信息,通知参保人员。
以上就是哈尔滨社保转出的具体流程。请注意,这些流程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请务必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局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