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医疗保险的具体实施时间是一个涉及政策实施历史的重要问题。以下将详细解答这一问题,并介绍相关的医疗保险政策和覆盖范围。
营口市医疗保险开始实行的时间
实施时间
- 2020年1月1日:营口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式施行,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执行至2019年12月31日。
政策背景
-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根据辽宁省政府的要求,营口市整合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
- 政策目标:通过整合两项制度,营口市旨在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六统一”,推动医疗保障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营口市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和覆盖范围
参保对象
- 覆盖范围: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具有营口地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各类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非本地户籍持居住证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等。
- 特殊群体: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可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年限不计入职工医保参保年限。
参保方式和缴费标准
- 缴费标准: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未成年居民(含在校学生)335元/年,成(老)年居民445元/年。
- 缴费方式:通过手机端(如“辽宁税务”App、支付宝、微信等)、银行柜面、辽宁省税务局实体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方式进行缴费。
营口市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和方式
缴费标准
- 2025年标准:未成年居民(含在校学生)335元/年,成(老)年居民445元/年。
- 大病保险:2025年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2000元的部分可以通过大病保险报销。
缴费方式
- 手机端缴费:通过“辽宁税务”App、支付宝“辽宁税务”小程序、微信“辽宁税务”公众号、云闪付“社保缴费”、辽事通“生活缴费”等方式进行缴费。
- 银行柜面缴费:通过税务部门合作的银行柜面(如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进行缴费。
营口市医疗保险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整合了原有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该制度覆盖了广泛的参保对象,包括各类城乡居民和特殊群体。缴费标准和方式多样化,方便了参保人进行缴费。通过这些措施,营口市实现了医疗保障的全覆盖和多层次发展,提升了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