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主要依据《河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一、总则
- 1.目的和适用范围:规范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2.基本原则: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二、加强外出管理
1.外出审批: 严格外出审批,公务外出需经所在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批准
2.函告制度: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3.交通工具: 公务外出人员应当严格按差旅费管理规定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三、规范接待行为
1.接待范围: 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不得将国家工作人员的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2.接待清单: 实行清单制度,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3.迎送陪同: 简化迎送陪同,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4.活动实效: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甚至弄虚作假
5.用房标准: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
6.用餐标准: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用餐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执行,有条件的地方安排自助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7.用车数量: 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四、严格经费管理
1.预算管理: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
2.开支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制定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
3.报销审核: 接待费凭据报销,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4.资金支付: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加强设施管理
1.设施建设: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
2.资源共享: 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六、严肃接待纪律
1.外出活动纪律: 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2.经费管理纪律: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七、加强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主体: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
2.监督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国内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情况、标准执行情况、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信息公开情况等
八、附则
1.实施细则: 各级党委、政府应当依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
2.适用范围: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这些内容旨在确保公务接待的规范性和透明性,防止铺张浪费和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