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疆四地州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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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政策
- 设立专项资金:政府设立南疆发展专项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向南疆集聚,培育龙头企业和链主企业,推进产业集群建设。
- 加强要素保障:优先保障南疆用水、用地、用能等产业发展需求,为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支持。
- 推动产业升级:支持南疆加快对外开放,加强互联互通和对外开放平台建设,促进对外合作交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打造政策洼地和服务高地,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同时,支持南疆发展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及馕、畜产品加工、粮油加工、葡萄酒等优势产业,并推进林果深加工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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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扶持政策
- 实施就业工程:深入实施南疆就业促进工程,争取每年用于南疆的就业补助资金占到全疆的50%以上,以促进当地居民就业。
- 优化招聘条件:适度放宽南疆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在职称评定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采取考核考察方式进行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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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保障政策
- 教育支持:将全区约80%的教育扶贫专项资金用于南疆四地州,全力打好打赢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战。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学生资助体系,实现15年免费教育。
- 医疗保障:确保南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不低于全区资金的80%,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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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协调发展政策
- 统筹区域发展:将原南疆四地州扩大至南疆巴州、喀什、和田、阿克苏、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五地州和兵团南疆的第一师、第二师、第三师、第十四师,从过去的支持南疆部分重点地区发展扩展为支持南疆整体区域发展。
- 兵地融合发展:明确将兵团纳入政策支持范围,使政策既适用于地方、也适用于兵团,体现了兵地一家和兵地全面融合、深度融合、共同发展。
南疆四地州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南疆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