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医保政策,去药店买药是否需要携带医保卡,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基本要求
-
参保人员本人购药
参保公民个人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时,必须出示医保卡(实体卡或电子卡),并确保人证相符。
-
电子医保卡使用
部分城市已实现手机端完成医保支付,操作步骤包括:
- 支付宝/微信搜索"电子社保卡" → 绑定医保 → 生成支付二维码 → 药店扫码支付。
二、特殊情形
-
无需实体卡的情况
-
使用手机激活的电子医保卡(如支付宝/微信)完成支付;
-
部分社区药店支持直接刷卡(需提前确认是否开通了医保支付功能)。
-
-
需携带身份证的情况
-
非本人购药 :需同时出示本人及被代购人身份证;
-
疫情防控期间 :购买退热、止咳等药品需额外提供身份证和医生处方。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医保目录限制 :仅限医保甲、乙类药品使用医保统筹基金,丙类药品直接结算个人账户;
-
个人账户使用 :甲、乙类药品报销后,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门诊费用,但药店可能对个人账户使用设限。
建议购药前主动咨询药店是否支持电子支付,以减少遗漏材料的情况。若需为他人购药,务必携带双方身份证。